集采政策下的价格空间挤压,爱得科技财务内控问题及其实控人高度控股
爱得科技面临集采政策带来的价格空间挤压,财务内控不规范的问题也浮出水面,公司的实控人高度控股,这可能加剧管理风险,在当前形势下,公司需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运作,以应对集采政策带来的挑战。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朱峰
北交所11月14日公告,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2025年第33次审议会议,审议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得科技”)首发事项。
爱得科技主要从事以骨科耗材为主的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脊柱类、创伤类、运动医学等骨科医用耗材以及用于伤口疗愈的创面修复产品。2024年公司业绩止跌企稳,然而,集采降价、毛利率下滑、应收账款攀升及实控人高度控股等风险仍不容忽视。
报告期内(2022年至2024年和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86亿元、2.62亿元、2.75亿元和1.49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8805.19万元、5112.08万元、6048.53万元和3589.75万元。
爱得科技最大的风险来自“带量采购”,目前高值医用耗材全国带量采购已先后覆盖关节、创伤、脊柱、运动医学骨科四大领域,公司主要产品脊柱类、创伤类产品均已纳入全国集采范围。受集采政策执行影响,脊柱类产品的销售收入从2022年的1.37亿元降至2024年的0.84亿元,导致2022年、2023年公司整体收入有所下降。
公司坦言,目前骨科耗材集采已覆盖主要品种且在未来2-3年内均在稳定执行周期内,但若集采品种范围或执行力度进一步扩大,相关产品中标价格出现持续下降,产品销量增长无法弥补出厂价格下降带来的收入损失,公司经营业绩将面临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2.43%、57.79%、58.02%和58.86%,保持较高水平,但受集采影响已较2022年下滑近4个百分点。
爱得科技表示,公司脊柱类、创伤类主要产品受相关“带量采购”政策实施影响较大,由于带量采购中标产品的终端价格下降幅度较大,降幅主要由公司、经销商和下游分销商共同承担,导致公司相关产品的出厂价格和毛利率下降。
招股书显示,2024年公司椎体成形系统价格176.45元,较2022年478.65元下降63%;脊柱内植入产品价格98.62元,较2022年193.08元下降近50%;骨水泥价格240.74元,较2022年475.74元下降近50%。若成本管控不及预期,毛利率或再次下滑。
公司应收款项回收风险也值得警惕,至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035.30万元、6741.52万元、7367.06万元和8620.0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由11.76%升至17.69%。公司称主要因内植入产品销量增加、账期延长所致,若经销商回款放缓,将直接挤压经营现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311.21万元、-85.45万元、-116.31万元和-105.30万元,主要为计提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爱得科技还面临经销渠道管理风险。公司83%以上收入依赖经销,且经销商数量多、区域分散。核心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名经销商贡献营收占比约30%。若核心经销商流失或合作模式调整,可能导致渠道受阻。
公司曾遭监管处罚。2022年5月25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生产的金属空心接骨螺钉垫片(批号:21027189)内附说明书规格型号与经注册的内容不一致,违反了相关规定,被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并责令停止生产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
公司财务内控也不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的情形、现金交易、第三方回款等财务内控不规范行为情形。
公司挂牌期间高管也受到处罚。招股书披露,因前次挂牌期间公司存在未及时就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2024年6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李逸飞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爱得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1.97亿元,用于“一期骨科耗材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涉及大额长期资产的投入,折旧摊销金额较小,预计将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6亿元,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941.14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项目投产初期存在新增折旧摊销费增加导致公司利润业绩下滑的风险,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股权结构方面,陆强直接持有爱得科技34.99%的股份,黄美玉直接持有爱得科技38.78%的股份,同时通过苏州市禾禾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爱得科技5.29%的股份,两人直接持有和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共计79.07%;陆强与黄美玉系夫妻关系,二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爱得科技称,虽然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健全的规章制度,但是如果上市后陆强、黄美玉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的人事任免、财务决策、重大经营等方面进行干预或施加不利影响,仍然可能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nbdnews.com/post/5324.html发布于 2025-11-15 10: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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