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鲁信创晟私募涉委托他人行使职责被警示,警示函发布涉及投资管理问题
青岛鲁信创晟私募因涉嫌委托他人行使投资管理职责等问题被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此举旨在提醒该机构遵守相关法规,规范投资行为,该事件提醒其他私募机构也应遵守行业规定,确保投资管理的专业性和合规性,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蓝鲸新闻11月29日讯,近日,青岛证监局发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青岛鲁信创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姜岳、皮肖瑶。
决定书指出,该公司存在将私募基金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的问题,还缺少开展私募基金业务必要的从业人员。
姜岳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皮肖瑶作为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因此,青岛证监局决定对青岛鲁信创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姜岳、皮肖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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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nbdnews.com/post/6390.html发布于 2025-11-30 16: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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