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方盛制药年报违规,多项风险评估问题引发警示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人员因审计盛制药公司2024年年报存在多项违规问题被警示,涉及的风险评估等方面存在违规操作,暴露出审计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此次事件提醒各方应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管和重视,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陈琳琳
1月9日,根据湖南证监局在2026年1月8日发布的公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人员刘曙萍、王俊因对方盛制药(603998)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具体违规情况包括:
风险评估方面,一是固定资产管理内控测试结论为控制运行无效,未进一步了解该控制偏差及其潜在后果。二是未识别和记录销售发货与商品出库环节的控制缺陷。三是研究与开发循环测试的抽样缺少样本资料。
实质性程序方面,存货审计程序上,一是审定受托研发成本未执行细节测试、项目进度复核等程序。二是研发费用的审计调整无支撑资料。三是存货跌价准备测算不准确、依据不充分;货币资金审计程序上,未执行银行流水与日记账的双向核查;长期资产审计程序上,一是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但未进行减值测试,且未记录不减值的考虑因素。二是部分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依据不充分。三是2024年公司确认固定资产997.58万元,但相关设备已于3年前验收运转正常,审计未获取充分证据证明转固时点的准确性,涉及金额超过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监盘程序上,一是未关注部分原辅料盘亏的原因且未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二是部分在建工程的监盘结论与审计调整相悖。三是部分在建工程的监盘日非资产负债表日,审计未关注监盘日至资产负债表日的在建工程进度并获取支撑资料。
商誉审计程序上,一是未对管理层聘请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客观性等进行了解、评价。二是未评价包含商誉资产组范围的合理性。三是未对管理层的盈利预测、折现率等关键指标执行分析程序。
收入审计程序上,一是未关注部分货物签收单日期早于货运单发货日期的异常情况,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二是底稿中未体现销售退货条款对收入确认的影响。
销售费用审计程序上,一是营销推广费的审计计划执行不到位。二是未核查推广服务商的背景、关联关系。研发费用审计程序上,一是对公司研发费用的分析性程序不到位。二是未检查并判断研发费用是否跨期。三是部分委托研发项目未按进度确认研发费用,审计未予以关注且未进行审计调整。四是对研发人员的真实性核查不到位。
函证和审计抽样程序上,一是部分发函收件地址与工商地址不一致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二是货币资金函证结果统计不完整,且未对回函与账面差异进行调整。三是部分审计抽样未记录抽样总体、抽样方法与抽样过程。
此外,质量控制方面,无分所质控对内部控制底稿的复核记录。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审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刘曙萍和王俊作为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证监局决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两位签字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证监会强调,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措施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执业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nbdnews.com/post/9302.html发布于 2026-01-10 10: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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