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财政部、商务部启动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

访客 2025-09-30 16:36:27 77705 抢沙发
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试点工作,此次试点旨在推动消费领域的创新与发展,探索新的消费模式和业态,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升级,通过试点工作,将加强对新业态的培育和支持,推动新场景的应用和推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建〔2025〕3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增加优质消费供给,进一步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财政部、商务部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政策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通过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支持试点城市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提升消费品质,扩大服务消费,推动更多外贸优品进入国内消费市场,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推动消费新业态不断涌现,提升消费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消费需求,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支持范围。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省、自治区省会或首府城市,地级市、州、盟)。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工作,主要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超大特大城市倾斜。政策实施期为两年。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支持打造一批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在重点商圈商街、创意园区、文化场所等打造多层次的新品发布平台载体,集聚一批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并推动首店向总店、总部提升发展。支持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以及服务消费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和服务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支持有关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集中展示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

(二)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推动形成服务消费集聚区,支持重点商圈商街、文旅集聚区、传统购物型商超、废旧工业厂区向多元消费场景升级,拓展增加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主题社交、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功能,推动重点赛事活动及演出“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外贸优品展销中心、特色购物中心或购物区、外贸优品品牌集聚的特色商业街优化升级,推广自主品牌+直供直销,打造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消费场景。

(三)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依托互联网数字娱乐平台和知识产权(IP)孵化平台,打通设计、开发、生产、营销、推广全产业链,开发系列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费空间,激发优质资源消费潜力。支持围绕本地特色文化,联动国潮动漫影视知识产权(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传统资源,推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本地优质消费资源,开设新店、旗舰店,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引导相关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一批新型消费龙头企业。

三、工作程序

(一)地方组织申报。各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摸底,择优推荐城市参加申报,并指导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可推荐2个城市参加试点申报,其中,居民消费支出排名前15名的消费大省(自治区)可推荐3个城市参加试点申报。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占所在省份名额)单独申报。申报城市要立足自身实际,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围绕推动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系统梳理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消费等方面的工作基础,全面分析在增加优质消费供给、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方面的问题短板,明确重点任务、具体项目清单和保障机制。

各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应于2025年10月2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光盘刻录)报商务部、财政部,逾期或未按程序要求报送的,视同放弃。申报材料要行文简洁、逻辑清晰、数据详实、支撑有力,不得印制豪华材料。各地不得委托财政部、商务部及其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署名或者不署名)参与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等申报工作。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已经通过竞争性评审入围的,取消入围资格;已经获得相关资金支持的,资金予以收回。

(二)评审确定试点。商务部商财政部组织竞争性评审,按照书面评审40%、现场答辩60%的权重,计算每个城市最终得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入围名单,按程序公开公示后,确定试点城市。评审重点考察申报城市统一大市场建设情况、营商环境、促消费工作基础、数据治理能力、消费市场发展潜力、消费政策及环境培育,综合评估实施方案成熟度。实施方案要结合本地实际落实《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工作思路清晰、目标可量化、措施可操作、制度机制完备。实施方案是后续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作调整。如确需调整,应按程序重新进行备案。

(三)下达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资金补助。实施期内,超大特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4亿元,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3亿元,其他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2亿元。补助资金分两批下达。试点启动第一年先下达部分资金,剩余资金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试点城市可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规定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

(四)做好绩效评价。试点启动第二年初,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试点城市开展绩效自评,于3月底前报送自评报告(含得分和问题整改清单)。商务部商财政部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与后续资金安排挂钩,防止出现“重申报、轻落实”的情况。试点期满后,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试点城市开展绩效自评,出具书面意见,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商务部、财政部组织进行整体绩效评价,并就发现问题组织地方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健全绩效指标体系、验收办法等,指导督促试点城市制定试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既定任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试点城市要完善部门协同、责任分工等工作推进机制,明确项目清单,加强跟踪调度,统筹好财政支持资金和社会投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是试点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定位,把推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纳入提振消费重点工作任务,统筹谋划推动。

(二)加强资金监管。各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试点城市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城市要加强项目资金安排与中央基建投资和其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衔接,避免交叉重复。有关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新建、扩建基础设施等,不得用于支付罚款、赞助、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等,不得用于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项目,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试点城市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加强政策宣传,总结推广试点城市典型做法和创新机制。同时尊重首创精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行业协会、企业、民众参与热情。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8554524

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 010-85093778

1.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2.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绩效目标表

财政部

商务部

2025年9月28日

财政部、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就 《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增加优质消费供给,进一步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财政部会同商务部联合印发《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简称《通知》)。近日,财政部、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提振消费是2025年经济工作的“关键词”,此次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消费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经济发展,是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支撑,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生动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大力提振消费列为今年经济工作各项任务之首,要求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扩大服务消费,积极发展首发经济。2025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开展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消费品质提升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2025年4月、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两次对发展服务消费作出部署,要求大力发展服务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培育服务消费新的增长点。

一方面,当前我国拥有较好的消费基础条件。全国交通基础设施已形成超大规模网络,让消费者拥有大至省市、小至乡村的出行选择,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出行消费。消费品供给水平显著提高,消费便利度持续提升。特别是新技术、新创意、新需求带动新的消费业态不断涌现,商旅文体健等消费场景跨界融合带来新的增量消费需求。另一方面,一些领域供给质量仍有待提升,传统经营业态难以有效满足居民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仍然不足,拉动效应尚未充分发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在优化产品供给、创新消费业态、加强跨界融合等方面试点突破,增加更多优质供给,提供更多创新消费场景,进一步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

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财政部、商务部将遴选50个左右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省、自治区省会或首府城市,地级市、州、盟)开展试点,主要支持试点城市在三个方面开展创新探索:

一是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支持打造一批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新品发布平台载体,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等。

二是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消费新场景,建设服务消费集聚区,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外贸优品展销中心等消费场景。

三是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支持开发IP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费空间,联动国潮动漫影视IP及传统文化资源打造综合性消费空间,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开设新店、旗舰店,培育新型消费龙头企业等。

政策实施期为两年。试点工作将主要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超大特大城市倾斜。

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涉及多个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领域,在政策设计上有什么考虑,预计将产生哪些积极作用?

答:本次试点工作针对高品质消费供给不足、消费领域创新动能有待激发等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从供给侧集中发力,聚焦创新消费业态、模式和场景,着力扩大优质消费供给,激发消费潜能。预期将在三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聚焦供给创新,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本次试点工作将支持试点城市培育一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新增一批高品质、创新性消费供给,带来更多个性化、沉浸式、融合性消费场景,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差异化消费需求。

二是强化示范引领,提升消费领域创新活力。本次试点工作突出创新导向,培育一批服务消费新的增长点领域,将激发试点城市消费领域创新活力,支持行业前沿创新实践,增强消费领域创新能力。同时,试点还将推广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带动新增就业,更好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作用。本次试点工作支持范围涉及零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旅游出行、体育休闲、健康、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试点将促进上述行业扩容升级,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更好发挥服务业就业“吸纳器”作用。

四、我们注意到,《通知》明确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试点城市,对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给予支持,能否为我们介绍具体的工作流程?

答: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实施了城市更新、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等一系列试点工作,形成了一整套管理机制。此次试点工作沿用相关成熟工作机制,工作流程主要分为四步:

一是地方组织申报。由各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城市参加申报,并指导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可推荐2个城市参加试点申报,其中居民消费支出排名前15名的消费大省(自治区)可推荐3个城市参加试点申报。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占所在省份名额)单独申报。申报城市要立足自身实际,分析在增加优质消费供给、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梳理收集符合试点支持方向和条件的项目,明确重点任务、具体项目清单和保障机制等。

二是评审确定试点。商务部商财政部组织开展竞争性评审,根据每个城市最终得分高低确定入围名单,按程序公开公示后,确定试点城市。评审重点考察申报城市统一大市场建设情况、营商环境、促消费工作基础、数据治理能力、消费市场发展潜力、消费政策及环境培育,综合评估实施方案成熟度。

三是下达补助资金。试点城市确定后,由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资金补助。补助资金将分两批下达,其中试点启动第一年先下达部分资金,剩余资金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试点城市可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

四是做好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开展后,将在2026年上半年和试点期满后两次开展绩效评价,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试点城市开展绩效自评,商务部、财政部将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并组织试点城市就绩效评价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五、为保障试点工作成效,下一步将如何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为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效能,《通知》对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财政部、商务部将密切协同,认真抓好试点政策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联动。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涉及行业多、领域广、业态新。我们将指导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认真做好试点城市遴选工作,建立试点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健全绩效指标体系、验收办法,指导督促试点城市高质量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是试点工作直接责任主体,要立足本地发展实际统筹谋划推动试点工作,科学遴选支持项目,制定完善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严格资金监管,确保工作实效。《通知》明确,有关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新建、扩建基础设施等,不得用于支付罚款、赞助、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等,不得用于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项目,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我们将督促省级部门会同试点城市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做好绩效评估,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城市要加强资金日常管理和风险防控,与其他财政资金加强衔接,避免项目资金安排交叉重复,积极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做好宣传推广,形成示范效应。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试点城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宣传渠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尊重首创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行业协会、企业、民众参与热情。注重总结推广试点城市在优化营商环境、项目推进、资金管理、绩效提升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创新机制,扩大试点工作辐射带动作用。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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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nbdnews.com/post/2309.html发布于 2025-09-30 16: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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