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元文眉’陷阱与强迫交易罪,美容业乱象揭露
近日,一起涉及美容行业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某店以“360元文眉”为诱饵吸引顾客,却通过文丑眉等手段强迫顾客升级消费,甚至涉及环卫工被迫花费巨额金额,该店两人因强迫交易罪被判刑,这起事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警惕消费陷阱,维护自身权益。
先以“360元特价文眉”把消费者吸引到店,再通过强迫服务、暴力或软暴力等方式让消费者升级套餐至数千元甚至数万元……12月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近期公布该起美容行业强迫交易案件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艾某、刘某甲犯强迫交易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将二人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退还被害人。
判决书显示,这起强迫交易案涉案金额超75万元,法院查明的被害人多达38人,其都是被低价广告吸引到店,而后被各种方法促使消费成千上万元。
▲资料图图源:图虫创意
广告宣称文眉300多元
顾客进店后,文了一半被“升单”
“我通过手机的小视频看到做眉毛的广告,价格在300多元。”被害人陈某某陈述,她到店后表示做300多元的眉毛,而接待人员先帮她设计眉形,然后让她躺到床上开始做眉毛,过程中才说“300多的眉毛不好看”,推荐好一点的,加上嘴唇护理,大概2万多元。这个价格吓得陈某某说不做了。
而后,对方又告诉陈某某做的眉毛丑,让她看贵的;陈某某不同意,也说不做了。但是,对方已经做了一半的眉毛,不做完没法走。随后,几名女子轮流给陈某某“做工作”,最终让陈某某从微信绑定的两张银行卡分别转出1万元、4800元,还开通支付宝花呗,从中扣除15000元,凑齐了套餐费29800元。
陈某某陈述,“从上午10点多到晚上,除了上厕所就没从床上起来,期间上厕所也有女的跟着我,我后来实在是扛不住了,才答应消费的。”
陈某某的遭遇并非个例,在这起案件中,法院查明的38名被害人,都是被低价广告吸引到店,而后被各种方法促使消费数千元甚至数万元。
证人曾某的证言显示,宣传的广告文眉360元、460元的价格就是为了引客到店,实际目的就是为了对每一个顾客升单,不升单就赔钱了。
证人覃某的证言也证实,每做一个客户需要扣除30元人头费,如果给客户做278元的特价眉,还要自己赔3元。证人邓某乙则证实,店里面的每个顾客的均单要达到两三千元,达不到均单的文眉师,会被调整到补色的位置,到时候发的工资就很低。
前台工作人员赵某以证人身份证实,到店的顾客大概有一半会选择升单,都是被顾问、店长、纹绣师引导的。顾客都是冲着360元、460元的价格过来的,过来后通过纹绣师、顾问让顾客看过低价文眉失败的效果后,由纹绣师对顾客进行游说、吓唬、引导,然后顾客才会升单。
环卫工人本想做398元的眉毛
被文粗眉被迫升单,最终支付2万元
判决书显示,涉事门店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被告人刘某甲供述,店里的员工都参加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服装整洁、穿黑色衣服,以及接待流程。具体的升单方法是:顾客来了要嘘寒问暖,说家常、拉近关系。之后设计眉形,先定型,以防顾客不做了;顾客要做特价眉毛,就画一个丑的眉毛,一个好看的眉毛,告诉顾客丑的是特价,好看的是高价;如果顾客不做,就告知已经定型,短时间也洗不掉,不做很难看,顾客就不得不做。
刘某甲还称,在开会时讲过,做眉毛时少放点舒缓膏,让顾客疼痛感加大,或者把细针换成钢针,疼痛感更明显,然后告诉顾客特价眉就是这种效果,以此强迫顾客选择高价格的。
被害人张某甲是一名环卫工人,月工资4000多元。据她证实,2024年4月,她进店打算做398元的眉毛,躺到床上后被画了很粗的眉毛,就不想做了。之后,几个人给她推荐贵的眉毛,还讲优惠,张某甲一直不答应,她们就不停地讲,连上厕所都有女的跟着。“我在厕所里感觉不消费这笔钱是不行了,就答应了”,当天支付了20000元。
被害人邓某甲的遭遇更是“糊里糊涂”。她说,进店后就被带到一个小房间,然后被要求躺到那里做眉毛,做了一半眉毛,对方就停下来不做了,开始推销祛斑,让她加价加项目。“到家一看才发现她们扫了我40286元。”
顾客支付不起怎么办?被告人刘某甲供述称,如果这样,会告诉顾客可以用信用卡或花呗,或者找朋友借钱,一般人都是刷信用卡,借钱的很少。如果顾客报警,店长教过:不要让顾客在店里报警,如果警察问,就说刚入职的,什么都不清楚。
涉案门店系莆田一公司多家门店之一
受害人达38人 两职员均被判一年四个月
判决书载明,广州市天河区曾某等人强迫交易案由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在侦办2024年7月9日福建省莆田市某有限公司强迫交易案时发现,而后,焦作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统一指挥对全国涉案店铺进行集中抓捕,并于2024年8月16日将该案指定武陟县公安局管辖,当日立案侦查。
经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法院于2025年6月19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门店隶属于莆田市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系某公司多家门店之一。某公司通过网络平台低价引流顾客至各家门店,后店铺内纹绣师在顾问、店长的配合下以做疼、做黑、做丑、语言恐吓、诱导话术等暴力或者软暴力手段强迫到店顾客接受门店高价美容服务。
2022年10月,被告人艾某入职涉案门店,次月担任顾问,其间强迫到店接受高价美容服务的涉及陈某某等22人,涉案金额422806元,获利12684元。2018年12月,被告人刘某甲入职涉案门店,2023年8月担任顾问,其间强迫到店接受高价美容服务的涉及邓某甲等16人,涉案金额298022元,获利5960元;刘某甲担任纹绣师时涉及被害人陈某某,涉案金额29800元,获利2980元,综上,刘某甲涉案金额总计327822元,获利8940元。
法院另查明,被害人付某、林某已获得退款。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艾某、刘某甲分别退出相应款项。
法院认为,被告人艾某、刘某甲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本案是共同犯罪,艾某、刘某甲在共同犯罪中均起到次要作用,均系从犯,均应当减轻处罚。二人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对二人均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艾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已缴纳);被告人刘某甲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已缴纳);被告人艾某退缴的违法所得12684元、被告人刘某甲退缴的违法所得8940元,依法予以退还被害人。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编辑郭宇
审核 官莉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nbdnews.com/post/6431.html发布于 2025-12-01 16: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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