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遭罚120万元,涉消保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上半年已受罚82万元
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因涉消保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被罚款120万元,此前在今年上半年,该公司也曾因相关问题被罚款82万元,这表明监管部门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对于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消费金融公司需要更加重视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业务合规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12月1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具体而言,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因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调查审查不审慎,被罚款12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员庄雅兰和周忠德也受到警告。
这已是金美信消金今年第二次被金融监管部门处罚。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披露的罚单显示,金美信消金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82万元。
金美信消金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为5亿元,是原银保监会合并后首家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也是全国第23家获批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更是首家两岸合资的消费金融公司。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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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nbdnews.com/post/6494.html发布于 2025-12-02 10: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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